各位导师:
接研究生院通知,现将2006年研究生院教师岗位聘任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条件
1.目前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或每学年在研究生院主讲一门及以上研究生课程的培养单位的在岗人员。
2.申报教授岗位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副教授岗位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贴照片),另交1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2.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申请的岗位进行审批,并向受聘人员颁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教师(以下简称教师)聘书,聘期一般为5年(聘期服从退休年龄),可以续聘。
3.本次申报同时办理以往聘期已满的受聘教师的续聘事宜。
三、申报时间
2005年12月28日前,各位导师请将申请表或续聘表及原聘书报人教处,各位导师请尽可能申报。
联系人:卢美英,张云鹏,ypzhang@mail.ioa.ac.cn
四、待遇
1.拥有研究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书》及校徽。
2.在研究生院从事集中授课的教师,由研究生院发放教学津贴。
3.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委托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认定教师资格的通知》,研究生院作为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授权认定单位,接受聘任教师的申请,经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并颁发国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有效。
人事教育处
2005年12月7日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教师岗位申请表.doc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单位教师岗位续聘申请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