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文件
院发学位字〔2011〕115 号
关于转发《关于在机械工程等十个领域试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学院(系):
现将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在机械工程等十个领域试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的通知》(教指委〔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研讨落实。
附件:1.关于在机械工程等十个领域试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标准的通知
2.机械工程等十个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标准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主题词:工程硕士领域△ 学位标准△ 通知
抄送: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1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