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赛敏同志自2005年1月开始负责我所技术合同的审查签订和登记工作。她首先从了解掌握技术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入手,认真学习《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熟悉认定登记程序,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对技术合同的规范化管理。针对我所技术合同签订中存在的科研人员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规则不了解、合同形式不规范、登记率低等问题,她专门邀请了北京技术市场的专家来所开办技术合同知识讲座,从四技合同的基本概念,到技术开发合同中涉及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系统的含义,从技术开发合同、服务合同的标的和认定范围,到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享受到的减免税优惠政策等,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培训和宣贯,使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到了技术合同登记的必要性。在技术合同文本起草和合同签订过程中,金赛敏同志认真履行合同审查职责,不厌其烦地指导和协助科研人员对合同形式、内容等进行修改完善,遇到把握不准的情况及时向技术合同登记处的同志请教,力争使每一份合同都能达到认定登记要求。她这种主动热情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受到了所内科研人员和技术市场办事人员的一致好评。
经过金赛敏同志和大家的共同努力,2005年我所的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和合同金额均有大幅度增长,其中,合同登记数量从2004年的2份上升到15份,合同成交金额从44.4万元上升到1720.8万元,增长了近4倍,享受到营业税政策优惠78万余元,企业所得税优惠325万余元;2006年度,我所登记技术合同23份,合同金额808.9万元,免征营业税31万余元,免征企业所得税144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