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要求,声学所在全所范围内开展了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
通过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我所初步确定将网站信息、电子所务、ARP所级以及图书资料四个系统定为二级信息系统。在初步定级后,我所聘请专家到所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我所提出定级报告,通过反复论证、修改,我所确定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报告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声学所成为率先获得信息系统安全二级保护备案资格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