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所法律顾问杨春岭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事业单位相关法规,结合中科院、声学所的实际情况及案例,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杨律师明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事业单位的适用范围、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阐释了用工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防范对策。讲座得到了所领导的高度重视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居琦副所长、党委王小民副书记及各部门、三站负责人等约30人参加了讲座。


居琦副所长在讲座结束时强调:此次讲座结合中科院、声学所实际,通过案例剖析,使大家进一步认识到了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用工,防范各类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是我所科技创新的重要保证。此次讲座举办得很及时,很有必要。希望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会后,据对回收的效果评估问卷汇总分析,大家普遍认为,通过讲座,对用工管理及风险控制相关知识的了解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对用工管理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希望在今后的培训中,内容更加精炼,适当发放参考资料。

